历史文章说明:本文原发表于2019-02-14。文中的利率、政策、房价、统计数据、产品名称和贷款标准反映当时环境,现时情况可能已经改变。本文仅用于历史记录与一般教育,不构成贷款批准、投资、法律或税务建议。
加拿大是个高福利国家,因为不用考虑医疗问题,实现财务自由的目标很简单,夫妻互保100万人寿保险,拥有一套自住房,金融资产如果能达到200万,就可以安度晚年了。很多人都知道,保险是家庭财务的基础,道理就是中国人常说的:不思进先思退,先不求富贵,先安排好一旦遇到以外该如何解决。每个人应该买多少保险,很多种算法和说法,众说纷纭。借款人在签署房贷借款合同时,按照商业银行法要求,银行必须向借款人披露新增债务将导致借款人新的风险敞口,并由借款人书面签署文件说明已被告知,银行也顺便介绍一下自己的各种保险服务。不仅仅是银行的保险服务,就是大保险公司的产品,对于很多华人来说都好像是避之唯恐不及的话题。看来华人还真没看淡生死,不清楚加拿大的税务问题,也没算明白应该买多少保险,不了解应该买什么样的保险。
保险从大类上分为财险,责任险和人身保险。财险的特点是针对某一特定财产的价值做的保险,如果价值100万,烧毁了,即使买了5份100万的保险,最多也就获赔100万。对于财险来说,投保人必须坚持最大诚信则,否则白交保费。例如,同样一栋房子,如果是自住用途,保费比出租用途低,假如投保人谎称是房子是自住,其实出租了,如果是因为租客引起了火灾,保险公司是不会赔的,保费都是白交。责任险,与普通老百姓有关的主要是机动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。财险和责任险的金额比较容易确定,而人寿险该买多少,则众说纷纭。人身保险,是本文主要讨论的话题,包括寿险,伤残险,大病险,以及失业保险。
我个人认为,人寿保险的投保金额,首先要与所生活的国家税法和税率有关。在加拿大,当不幸发生时,个人财产的继承人中,政府的税局排在第一位。因此,无论身后留给家人的财产多少,先要付得起给政府才行。加拿大没有遗产税,但死后要报收入所得税,名下的资产相当于售出,所以资本利得税很重。A先生留给成年女儿的资产如下:自住房市场价100万,相当于售出,没有资本利得税;投资房买入价20万,市场价50万,视同售出,应纳税收入15万;RRIF退休金账户50万,视同售出,全部为应纳税收入;投资组合,买入价30万,市场价50万,视同售出,应纳税收入10万;私人公司股份,成本是0,市场价100万,视同售出,应纳税收入50万;现金10万,TFSA免税账户余额10万,无需纳税。A 先生身后遗产市值总计370万,应纳税收入125万,安省税率53.53%,税款总计66.9万。如果女儿交不上这笔税款,要先拍卖资产用以交税。A先生并不是非常有钱的爸爸,遗产也并不多,但税款几乎是全部遗产的18%,而且要用现金支付。税局大人在上,纳税人最后一拜所缴纳的税款,是家人代缴的,为了可怜的家人,买份人寿保险吧,金额大约是你资产的20%,也是投保的最低金额。
补一刀啊,如果买了美国房产,人寿保险还得多买点儿。美国房产的房主去世后,不仅要交上述所得税,还有遗产税,而加拿大没有遗产税。再补最后一刀,如果加拿大人的夫妻共同拥有美国房产,一方去世就有可能就会引发遗产税和资本利得税,而加拿大安省的法律在夫妻一方去世的情况下,共有产权的房产不会被视同卖出并引发资本利得税。
如果想把遗产顺利交到收益人手上,过了政府税局这一关之后,就要考虑挂了之后如何不影响家人的生活了,最好是能留给家人更多的现金或资产。宏利金融/Manulife 有一张计算需要购买多少人寿保险的计算表,上面的逻辑很清楚,也比较全面,大家可以参考着计算一下。我不是保险顾问,只能试着讲讲我对这张计算表的理解。
(1)最后费用=丧葬费+最后一次纳税+律师费+遗产管理费
(2)+(3)=(4)=年支出 (5)等于所有资产 其中,最后一次纳税=资产售出资本利得X相应的税阶,如上段所述。 因投资回报率是3%,所以死后处理了所有资产后,年收入为剩余资产乘3%,所以完整的死后受益人收入与支出的等式为: (保险+资产-负债-最后费用)X3%=死后家庭年入 (受益人年生活费X人数-受益人年入)=死后家庭年入 (保险+资产-负债-最后费用)X3%= (受益人年生活费支出X人数-受益人年入)=死后家庭年支出
通过上面两个等式,最后推导出:保险金额=负债+最后费用+33倍死后年支出-资产。根据计算表的注释5,公式中的“资产”应该剔除固定资产,例如,房产。从这个公式,大家看明白了吧,投保金额的大小与三件事有关:债务金额,投资回报率,以及资产数额,特别是流动资产数额有关,这就是为什么借款人在房贷发放之前,银行要提醒借款人,需要重新考虑人寿保险是否足够的原因。以上面的A先生的情况举例,保险金额=负债0+最后费用约80万+死后每年3万贴补女儿33年共计99万-流动资产210万=-30万,即,在没有债务的情况下,投保的金额达到最低66.9万即可,如果有负债,投保金额应该相应增加。
对于银行来说,只要借款人能够足额按时供款,就不会要求借款人付清房贷债务。借款人一旦意外死亡或大病,贷款本金就面临难以清偿的局面,因为房地产固有的流动性差的特点,家属由于税务问题也可能很难立即接管产权并出售房产。银行的保险产品对贷款余额提供寿险和大病险保护,保费的厘定以承保时的年龄为依据,保费在承保期内不变,但贷款余额是逐渐降低的,保险受益人是银行,即,一旦出险,获赔的是银行,但借款人需要付保费。银行同时还提供针对断供风险的的保险项目,例如,伤残险和失业险,借款人遇到伤残或失业,保险公司来支付月供。银行提供的两类保险,都属于term/定期保险,贷款付清保险合同就结束。银行提供的保险产品突出的优势是:不做体检;吸烟不吸烟保费没区别;提供失业保险,即,在领EI 的同时由保险公司负责交贷款月供。
保险公司能够提供的保险产品比银行更多,不仅有定期/term保险,还有终身寿险,例如,综合投资寿险/universal life,和分红式寿险(whole life),特殊需求的保险种类就更多了,例如,旅游保险,长期护理险,年金保险,大病险,伤残险,等等不一而足。从负担能力上看,term/定期保险是最便宜的,年纪越小,保费越低,年轻人可以购买定期险和终身险混合的保险,并逐步向终身险过度。没有企业年金的自雇人士,可以考虑年金保险,以防因活得太长把钱花没了。买哪种保险,如何组合,需要问保险顾问。我读过的理财书中,比较中肯的建议是马尔基尔在《漫步华尔街》中的观点:保险是保险,理财是理财,他个人推荐的是“可续保的定期保险”。
买不买保险,买多少,并没有一个准确的计量公式,心里的那杆秤说了算:我们爱自己的家人有多深。多伦多的生活成本,以及政府的税收政策和税率基本上决定了,夫妻至少互保50万人寿保险,如果希望对方和孩子在自己出现意外之后能保持原有的生活状态,需要买更多的人寿保险。只有两种人一分钱保险都不买,1.生无可恋;2.蓬皮杜女士的崇拜者,和她的观点一样“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”。再提醒一下,买美国的度假屋的朋友需要购买更多的人寿保险。
我去年在尼亚加拉财商论坛上提出了3个财富自由的目标,其中一个就是夫妻互保50-100万人寿保险。此后,一直有读者追问我,这个数字怎么来的?公司有团体人寿保险,刚好50万的保额够吗?我认为,受益人至少要在遗产过户之前拿到现金(保险赔付),用于交最后一次所得税,身后250万资产的情况下,20%就是50万的人寿保险了。如果希望受益人能生活的更好,或有更充裕的时间将遗产变现,最好投保100万的人寿保险。如果名下没有什么资产,更需要买50-100万的保险,因为加拿大的通胀率是2%,加元购买力每36年打对折,现在的100元,36年后购买力就剩50元了,如果想让受益人,尤其是未成年子女,体面地学习和生活,这些保险是值得买的。人寿保险,就是爱的代价。人性的一个弱点是,对于不喜欢看到的事,就低估发生的可能性,保险是加强这个弱项唯一的手段。每当债务增加的时候,都需要相应地增加投保金额。
